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1540号
十堰宝腾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鄂0303执15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20)鄂0303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19425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承办法官: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