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异58号
周宏伟、李社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裴清华与被执行人周宏伟、李社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襄阳市三湘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经审查,作出(2021)鄂0303执异58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桂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