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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公告(杨孟俊诉李义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27 17:10 来源: 阅读:340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鄂0303民初2124

李义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孟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303民初212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武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