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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尹丹与被执行人吴国林、李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发布时间:2021-09-09 10:11 来源: 阅读:411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恢573号

上海逸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申请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丹与被执行人吴国林、李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执行人尹丹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吴国林所有的位于十堰市二堰街办车城南路22号1幢2-1-2房屋及所占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20098022,建筑面积248.68㎡)一套。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1285000元作为拍卖保留价,保证金按保留价的10%交纳,每次增价幅度为保留价的0.5%。所涉及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承办法官:吴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