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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绳朋诉张剑辉、十堰市华超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09 17:34 来源: 阅读:275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民初1420号

张剑辉、十堰市华超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绳朋诉你、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承办法官:周慧